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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6/19

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住宿费

退费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已缴纳的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依据

渝教财发〔202018号文件规定:高校、中小学住宿费根据学生的实际在校时间收取。学校应将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按每学年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折算、以半月为单位计收,15天(含)以内的按半个月收取,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收取。已收取的多余部分退还学生。学校将依据该文件规定,计算已缴住宿费学生的住宿费退费金额。

二、退费对象

20192020学年度在校各年级已缴住宿费的学生。

三、住宿费退费计算方式

(一)住宿费计算起算时间

1.第一批学生返校时间为2020429日,自429日(含)起计算入住时间。

2.第二批学生返校时间为202051314日,自514日(含)起计算入住时间。

3.第三批学生返校时间为202051617日,自517日(含)起计算入住时间。

4.第四批学生返校时间为202051819日,自519日(含)起计算入住时间。

(二)住宿费计算截止时间

毕业年级截止时间计算到学校规定的74日(含)集中离校时间止,非毕业年级计算到713日(含)学校规定的统一放假时间。

四、退费方式及时间

(一)为避免疫情期间大量学生聚集带来的防控风险,学校统一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卡或中国银行卡打卡方式退费。

(二)各位同学务必确认本人的上述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并按下述要求及时核对。

1.2020届毕业生:直接在下发的书费结算清单中核对银行卡号,2016级毕业生使用本人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通的银行卡号,2017级毕业生使用本人在中国银行开通的银行卡号。

2.在校生:请在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进行银行卡信息核对和修改。修改银行卡信息时间段为:2020622日至2020630日。2017级在校生使用本人在中国银行开通的银行卡号;2018级、2019级在校生使用本人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通的银行卡号。

(三)退费时间

1.毕业生退费时间:202074日前。

2.在校学生退费时间: 2020710日前。

五、退费公示事项

学生处和二级学院应及时将学生住宿信息统计情况在有关网站或微信群、QQ群公示,并接受学生咨询。

学生处咨询电话:62849254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室咨询电话:

计算机与物联网学院:13452324227

软件学院:15823338618

电子信息学院:18182218923

数字艺术学院:62849596

土木工程学院:62845652

管理学院:62849454

六、特别提醒

1.学生在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修改银行卡号时卡号数字应连续,不能有空格及其他非数字符号。因学生自己未正确登记完善银行卡而引起退费不成功的,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2.用于退费的银行卡切勿注销,并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确保无误,因学生提供的银行卡号不正确,相关退费不能在2020710日完成的,财务处将在学生提供正确的卡号信息后于2020年秋季开学后另行统一安排时间退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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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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